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《九江学院“浩鹏明德奖”管理办法及相关奖项评选表彰办法》(九院党字[2017]14号)文件关于“立德树人楷模”评选要求,在全校各单位评选推荐,处级单位、学生班级网络投票基础上,经评选工作委员会专家评审,校党委审定,决定拟授予药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张炳火等10人为九江学院“立德树人楷模”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从2018年3月13日起至2018年3月19日止。在此期间如有异议,请于3月19日前向“立德树人楷模”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。
联系电话:8311067
“立德树人楷模”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2018年3月12日